证券代码:300539 证券简称:横河模具 公告编号:2018-047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以
下简称“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8年4月26日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有关股东大会决议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9,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1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9000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31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1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
月29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8年5月2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054 胡志军
2 01*****966 黄秀珠
3 02*****411 胡永纪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21日至登记日:2018年5
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大道588号宁波横河模具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窦保兰
咨询电话:0574-63254939
传真电话:0574-63265678
六、备查文件
1、《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