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9 股票简称:横河模具 公告编号:2017-079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
实施进展的公告
股东蒋晶先生、孙学民先生、窦保兰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8月30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提交了减持股份计划申请,合计持有公司3,189,998股(合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3%)的公司董事蒋晶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孙学民先生、公司财务总监窦保兰女士,拟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97,499股(相关股份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8%,以下简称前述减持计划为“本次减持计划”)。有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059号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蒋晶先生、孙学民先生、窦保兰女士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蒋晶先生、孙学民先生、窦保兰女士自公司披露《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2月21日,未减持公司股票。
2、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持有股份 截至2017年12月21日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蒋晶 2,529,998 1.21% 2,529,998 1.21%
孙学民 330,000 0.16% 330,000 0.16%
窦保兰 330,000 0.16% 330,000 0.1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蒋晶先生、孙学民先生、窦保兰女士自公司披露《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之日起至 2017年12月21日,未减持公司股票。
2、蒋晶先生、孙学民先生、窦保兰女士严格遵守了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董监高持股明细表》特此公告。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