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河模具”、“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37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6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375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43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2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4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9.79%,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12元/股。根据《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7,087.26079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1,192.50万股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37.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137.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319150773%。
本次发行在缴款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6年8月23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本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6年8月2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全部申购投资者均符合为有效申购。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16年8月19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按照初步询价结果,应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数量为2,391家,除个人投资者聂鹏举未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外,其余2,390家配售对象均参与了本次网下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3,396,360万股,为网下初始发行数量1,430万股的
2,375.08倍,为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237.50万股的14,300.46倍。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配售结果如下: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237.50万股,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
定的网下配售原则,各类投资者的申购和初步获配信息如下:
投资者 总申购数量 申购数 初步配售数量 配售数量
配售比例
类型 (万股) 量占比 (股) 占比
A 1,179,670 34.73% 951,170 40% 0.00806301762357%
B 527,670 15.54% 356,085 15% 0.00674825174825%
C 1,689,020 49.73% 1,067,745 45% 0.00632168357983%
合计 3,396,360 100% 2,375,000 100% 0.00699278050619%
其中零股26股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A类申购数量最大且申购序号最前的配售对象“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C类,同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相同;向A类、B类投资者优先配售的比例分别不低于预先安排的40%、10%。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网下获配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3321320、010-83321321、021-35082551、021-35082095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3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类 申购数量 获配数量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型 (万股) (股)
1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1430 904
渤海证券汇金12号集合资产管理
2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1430 904
计划
渤海证券汇富量化宝3号集合资产
3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1430 904
管理计划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
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B 1430 965
计划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5 A 1430 1153
公司 投资基金
6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A 1430 1179
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C 1430 904
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C 1430 904
9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1430 90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1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1430 904
户
1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C 1430 904
1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C 1430 904
1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C 1430 904
1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C 1430 904
1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 1430 904
1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C 1430 904
17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C 1430 904
18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C 1430 904
19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C 1430 904
2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C 1430 904
2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C 1430 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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