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0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因回购期间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5.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4.96 元/股(含)。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2024 年 3 月 1 日、2024 年 5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21,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最高成交价为 11.60 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 11.5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51,520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