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由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拟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号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N12区新湖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桃源社区航城工业区宝华
1 路99号壹方中心北区三期A塔1001 森国际中心C栋501-512
邮政编码:518101 邮政编码:518126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