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深 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予以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号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
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的6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 股东大会:
1 开临时股东大会:
......
......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独立董事提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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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第四十七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
2 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 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
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 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
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
3 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 结束时间为现场 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
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七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
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变更。
日下午3:00。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七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
4 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 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 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
第九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第九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5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并可在任期届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
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
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6 第一百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 第一百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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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 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
大会予以撤换。 换。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
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
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 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
关情况。 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 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7 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
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的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 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
效。 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
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 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8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
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规范专门委员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实
会的运作。 施细则,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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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条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 第一百一十七条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过
7 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 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
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除上述修订,《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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