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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38 深市 同益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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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益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2

同益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4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羽南先生召集,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以通讯会议、记名表决方
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邵羽南先生主
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结合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述修订后的制度具体内容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逐项表决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结合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上述修订后的制度具体内容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具体内容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如下调整: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吴书勇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罗小华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如下:

  委员:何祚文(独立董事)、顾东林(独立董事)、罗小华(独立董事)
  主任委员:何祚文(独立董事)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兹定于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于2023年12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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