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而达成的框架性约定,后续合作的具体事项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双方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合作内容和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项目具体推进和实施情况而确定。
3、本协议为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协议签署概述
经友好协商,本着发挥互惠互利、稳定、恒久、高效、优质的原则,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惠乐喜乐机床(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乐机床”)就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资源共享,共同在新能源、航空航天、医疗器械及工业机器人等领域开展合作,结成深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协议合作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惠乐喜乐机床(青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3R2GQ662
法定代表人:张秉成
成立日期:2019-11-26
注册资本:1,200万欧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青岛汽车产业新城大众一路8号
经营范围:智能机电设备、智能数控机床及精密数控机床加工、销售、安装、维修;机械零部件加工;模具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金属制品修理;工业机器人研发、制造与销售;润滑油、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品除外)、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的批发、网上零售(大宗商品除外);从事计算机科技、机械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与协议合作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协议合作方未发生类似合作。
4、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喜乐机床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惠乐喜乐机床(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作纲领
1、合作目标
低运营成本,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2、合作内容及形式
甲方拟成为乙方在新能源、航空航天、医疗器械领域的战略合作伙伴及工业机器人领域的唯一战略合作方,双方将充分利用各自优势,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授权代理、供应链金融服务、参控股等方式在设备销售、技术开发及服务、人才培养、高端机加工中心建设合作项目上开展合作。
以上合作内容双方具体的合作实施方式,将另行签订专项协议或合同,明确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合作顺利开展。
(二)合作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二十四个月。在本协议期届满后,如果任何一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没有异议,则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2、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协议必须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备忘录、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认可后,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的权利
甲乙双方享有要求对方如约提供服务的权利;甲乙双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经济权益;甲乙双方享有未履行相关约定及项目责任而带来损失予以经济赔偿的权利。
2、甲乙双方的义务
甲乙双方有按本协议如期履行的义务;甲乙双方有相互提供相关团队支持的义务;甲乙双方有按计划推进和完成由双方承担的项目任务的义务;甲乙双方应充分运用其行业影响力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甲乙双方开拓业务和建构销售通路提供条件;甲乙双方有对产品质量严格管理的义务,不得有损甲乙双方形象和利益;甲乙双方有对双方的团队提供相应的培训责任的义务。
(四)其他约定
合作过程中未尽事宜可根据合同双方的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若协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另行签订的专项制式协议或合同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以协议双方另行签署的协议或合同为准。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作为中高端化工及电子材料供应链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商,公司深耕该领域近20 年,积累了众多的终端优质客户资源;喜乐机床的控股股东作为全球切削机床领域享有盛誉的跨越百年品牌企业,在精密加工、专业设计和相关高端机床装备定制领域积累了深厚的行业沉淀。本次战略合作,双方拟在新能源、航空航天、医疗器械及工业机器人等领域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特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而达成的框架性约定,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项目具体推进和实施情况而确定。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导致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风险。
2、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内未披露其他框架性协议。
2、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
况: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3-03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佐兴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27,4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吴书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74,13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高级管理人员华青春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15,4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3%)。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尚未减持公司股份,目前仍在减持计划期间内。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报备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