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023-050
2023 年 8 月 30 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邵羽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华青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华青翠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如涉及公司战略规划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
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近期不存在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有
严重不利影响需作特别提示的风险因素。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
予以关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26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28
第六节 重要事项......2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4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41
第十节 财务报告......4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邵羽南先生签名并盖公章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文件原件;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邵羽南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华青翠女士签名,并盖有公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同 指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益股份
会计师事务所、审 指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计机构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 指 2023 年 1 月-6 月的会计区间
苏州创益 指 苏州创益塑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香港同益 指 香港同益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同益研发 指 深圳市前海同益科技研发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前海同益 指 深圳市前海同益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惠州高分子 指 惠州市同益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苏高分子 指 江苏同益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江西高分子 指 江西同益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同益软硬 指 深圳市同益软硬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同益云商 指 深圳市同益云商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同益伟创 指 深圳市同益伟创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同益智联 指 深圳市同益智联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东恒盛通 指 广东恒盛通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聚赛龙 指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同益股份 股票代码 300538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同益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 Tongyi Industry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邵羽南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涛 朱慧芬
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 N12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 N12
区新湖路 99 号壹方中心北区三期 A塔 1001 区新湖路 99 号壹方中心北区三期 A塔 1001
电话 0755-21638277 0755-21638277
传真 0755-27780676 0755-27780676
电子信箱 tongyizq@tongyiplastic.com tongyizq@tongyiplastic.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 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 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410,503,852.76 1,081,016,965.15 1,081,016,965.15 30.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7,447,528.15 3,709,849.09 3,709,849.09 100.75%
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5,033,990.82 159,779.90 159,779.90 3,050.58%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7,326,576.39 64,725,192.12 64,725,192.12 -42.33%
量净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2 0.02 1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2 0.02 1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1% 0.36% 0.36% 0.35%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926,979,761.47 2,118,597,738.14 2,124,663,865.53 -9.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042,847,662.97 1,034,919,898.23 1,034,919,898.23 0.77%
净资产(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
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因此公司调整了资产负债表项目中涉及的相关数据的期初数。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