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予以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号
1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
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第二十四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2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其股份的。 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
3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 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
5%以上的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 ……..
上述“买入后 6个月内卖出”是指最后一笔买入时点起算 6 个月内卖出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的;“卖出后 6个月内又买入”是指最后一笔卖出时点起算 6个月内又买入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
的。 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
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
报酬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十四)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 3,000 万 的报酬事项;
4 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七)审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定的其他事项。
规则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5 …….. ……..
删除
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 ……..
股东大会审议。
……..
第四十三条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且达到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标准的,公司应当披露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
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过六个月;交易标的为股权以
外的非现金资产的,应当提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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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过一年。前款规定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应当由符
合《证券法》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出具。
交易虽未达到前款规定的标准,但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有必要的,公
司应当按照前款规定,披露审计或者评估报告。
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九条
…….. ……..
7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
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 ……..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
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8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至股东大会结束当日期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
间,召集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 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9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