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相关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20 层 2001
首席合伙人:邹泉水
业务规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亚太事务所合伙人数量 106 人,注册
会计师人数 50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01 人。亚
太事务所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8.65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7.21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4.37 亿元。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5 家,主要行业包含制造业 26 家、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 家、批发和零售业 5 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
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 家,其余行业 9 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6,975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金 2,477.31 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
民币 14,564.56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 号等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28 日,亚太事务所因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
计的某客户债券违约被其投资人起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赔付
本金 1,571 万元及其利息,亚太事务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 年 12 月 30 日二
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2022 年 8 月 5 日亚太事务所与投资人达成《执行和解协
议》。
3、诚信记录
亚太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
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人员 0 人次、受到行政处罚人员 12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人员 50 人次和自
律监管措施人员 8 人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海英,201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质,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亚太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报告 13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英,201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亚太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报告 13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小曲,201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亚太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报告 4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下属子公司主体增加,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及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确定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5.6万元,2023年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及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亚太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同意续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亚太事务所坚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因此,同意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亚太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