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并签署土地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
2021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关于新建年产 10 万吨级电子信息新材料华南研发、制造基地投资合同书》,公司拟在江西信丰投资建设新材料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
13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0 亿元,建设期 5 年。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
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4 日、2021 年 8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项目由公司在江西信丰设立全资孙公司江西同益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高分子”)为实施主体。近日,江西高分子以人民币 815 万元竞得信丰高新区广州路与众恒路交汇处西北角地块(地块编号:DBG202106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信丰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一、出让合同主要内容
1、出让人: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2、受让人:江西同益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地块编号:DBG2021061
4、地块名称:高新区广州路与众恒路交汇处西北角
5、土地面积:96,930.58平方米
6、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7、出让年限:50 年
8、总成交额:815 万元
9、建筑总面积 193,861 平方米
10、建筑容积率不高于 2 不低于 1
二、本次竞拍土地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江西高分子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用于“电子信息新材料华南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项目建设涉及规划、工程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项目投资落实情况及未来运营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项目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积极推进有关事项的落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