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1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981.83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58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5.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21,900,000.00元人民币,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40,028,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8,157,279.25元(不含可抵扣进项税人民币1,871,320.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742,720.75元。
上述资金于2016年8月18日全部到账,已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6]G14000920485号)。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公开披露的募投项目范围内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与项目实施有关的法律文件,审批募投资金的使用支出。
公司于 2016 年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用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头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头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存储收益,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在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基础上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了职责。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执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账号为443066065011607270150的募集资金专户因募集资金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与之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亦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设立
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苏州创益塑料有限公司增资、使用募
集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设立西安子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苏州子
公司和西安子公司已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
行苏州城中支行、中国银行深圳国贸支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子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协
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了职责。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存储收益,公司、苏州创益塑料有
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城中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年7月24日在原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基础上签署了《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了职责。截至2019年12月31
日,《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均得到
了切实有效的执行。
中信银行苏州城中支行账号为8112001013100328349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
银行深圳国贸支行账号为760169154743的募集资金专户因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上
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与之相关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亦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2019年3
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
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2019-020)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具体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账户类型 截止日 截止日银行理 截止日 备注
人民币余额 财产品余额 总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 44306606 2019/
有限公司深圳 50116072 150,710,000.00 募集资金 - - - 3/18
香洲支行 70150 专户 已销
户
平安银行股份 11017094 募集资金
有限公司深圳 959000 25,340,000.00 专户 33,803.66 - 33,803.66
分行南头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 11017096 募集资金
有限公司深圳 020003 18,900,000.00 专户 84,691.69 - 84,691.69
分行南头支行
南洋商业银行 募集资金
深圳分行蛇口 04346800 - 现金管理 46,291.47 6,030,000.00 6,076,291.47
支行 008257 专用结算
账户
兴业银行股份 33719010 募集资金
有限公司深圳 01001110 - 现金管理 1.29 - 1.29
文锦支行 56 专用结算
账户
79150078 募集资金
浦发银行新安 80150000 - 现金管理 17,000,000.00 - 17,000,000.0
支行 0294 专用结算 0
账户
81120010 2019/
中信银行苏州 13100328 - 募集资金 - - - 3/1
城中支行 349 专户 已销
户
2019/
中国银行深圳 76016915 - 募集资金 - 3/22
国贸支行 4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