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58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5.8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21,900,000.00元人民币,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40,028,600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8,157,279.25元(不含可抵扣进项税人民币1,871,320.75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742,720.75元。
上述资金于2016年8月18日全部到位,已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6]G14000920485号)。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截至2019年 截至2019年 原计划项目 前次调整后预
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底投入金额 底投资进度 达到预定可 计项目达到预
额 使用状态日 定可使用状态
期 日期
1 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13,763.14 14,040.12 102.01% 2018-08-18 2018-8-18
2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2,534.00 1,526.05 60.22% 2018-02-18 2020-3-31
3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1,890.00 816.51 43.20% 2018-08-18 2020-3-31
合 计 18,187.14 16,382.68 -- --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基于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为保证
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利益和需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
和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上述两个项目
的实施进度予以延期,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次调整前预计项目达 本次调整后预计项目达到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2020-3-31 2020-6-30
2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2020-3-31 2020-6-30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及说明
1、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技术中心已投入使用,目前已开展部分产品应用技术、方案的开发研究
工作及技术支持工作。基于公司业务模式及业务开展实际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
使用效益,公司适时审慎进行研发和测试设备购置等项目投入,严格规范采购流
程、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各项支出的控制、监督和管
理,因此,前期在供应商遴选、评估、考察等环节时间较长。根据项目原推进计
划,相关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可于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但因受新
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供应商面临人员流失、资金链紧张等问题,引发产能紧缩,
导致公司该项目暂时无法按期推进。鉴于此,本项目拟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
2、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公司作为中高端化工及电子材料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根据公司经营模式
并结合目前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建设信息系统。由于本项目建设的信息系统集成
化、平台化、定制化程度较高,而信息化技术更新迭代较块,公司本着业务发展
优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工作重点集中在前期系统供应商遴选、评估、
沟通、系统测试等环节。按照原计划相关系统上线运行时间在2020年1-3月间完
成,但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及合作厂商相关人员返工受阻,实施团队及开发团队未能准时复工,导致系统上线延迟。除此之外,多个系统存在前后依存和关联关系,形成延期叠加效应,预计项目无法按期完成。鉴于此,本项目拟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均保持不变。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合理推进,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更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利用募集资金,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上述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与地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与地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查、了解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后,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为:公司根据市场和公司实际运营情况,采取谨慎的态度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方向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经公司全体董事签字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公司全体监事签字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O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