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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38 深市 同益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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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益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08)

公告日期:2018-05-08

证券代码: 300538 证券简称: 同益股份 编号: 2018-032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8年5月7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6日15:00至2018年5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2、 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B座三楼公司多
媒体会议室
3、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董事陈佐兴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长邵羽南先生因工作出差原因,不能出
席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要求,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同推举董事陈佐兴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7、出席情况:
( 1) 在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4 月 27 日) 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0,892,96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99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0,891,86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6.99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1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325,55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88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324,45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88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019%。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 3) 北京市中伦(深圳) 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会
议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91,8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7%;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4,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9%;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议案 2.00 《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及<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91,8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7%;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4,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9%;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议案 3.00 《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91,8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7%;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4,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9%;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议案 4.00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91,8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7%;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4,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9%;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议案 5.00 《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91,8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7%;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4,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9%;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议案 6.00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91,8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7%;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4,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9%;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议案 7.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91,8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7%;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4,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9%;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议案 8.00 《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91,8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7%;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4,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9%;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议案 9.00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91,8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7%;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4,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9%;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议案 10.00 《关于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开展票据
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91,8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7%;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4,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9%;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议案 11.00 《关于<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91,8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7%;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4,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9%;反对1,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备注: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冯雄飞、周馨筠律师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
的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和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