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
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
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920,663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89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8.0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015,019.4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5,984,978.5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出具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440C000505 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保荐人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截至 2023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销户日期 初始存放金额 净额 年12月31
日止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 2024 年 1 月
有限公司江阴 510903663210508 12 日 98, 999. 998. 09 21,583.94 0.00
支行
注:前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8.07 元,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
费(含税)999,999.98 元后,实际到账 98,999,998.09 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仍在建设期,截止目前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募集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95,984,978.59 元小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根据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号 集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1 年产 5 万吨电子感光材 52,538.00 50,000.00 9,598.50
料及配套材料项目
2 偿还银行借款 7,000.00 7,000.00 -
合计 59,538.00 57,000.00 9,598.50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前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3 年 11 月 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21,508.84 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为人民币 9,598.5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 以募集资金置换金
号 先投入金额 额
1 年产 5 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 21,508.84 9,598.50
2 偿还银行借款 - -
合计 21,508.84 9,598.50
上述事项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致同专字(2023)第 440A019705 号《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上述置换事项已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已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出具《金圆统一证券
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 5 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实施主体
为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
建设中,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尚未产生营业收入。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建设期,截止目前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已公开披露的
信息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报告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3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 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95,984,978.59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95,984,978.59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2023年: 95,984,978.5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