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21-055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披 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公司控股股东李有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8,943,95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0.90%。减持计划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581,65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 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6月22日之后的6 个月内进行。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持本公司股份573,750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0.30%)的董事朱民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3,43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
公司于近日收到李有明先生、朱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的告知函》,截至目前,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 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 进展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
集中竞价 7 月 2 日 17.987 120,000 0.06%
集中竞价 7 月 5 日 18.395 460,572 0.24%
集中竞价 7 月 6 日 18.739 657,600 0.34%
李有明 集中竞价 7 月 7 日 18.747 57,700 0.03%
集中竞价 7 月 19 日 18.094 35,000 0.02%
集中竞价 7 月 20 日 18.539 86,300 0.04%
集中竞价 7 月 21 日 19.174 122,400 0.06%
大宗交易 7 月 22 日 17.06 1,813,000 0.94%
集中竞价 7 月 22 日 19.908 172,400 0.09%
集中竞价 7 月 23 日 19.58 22,200 0.01%
集中竞价 7 月 26 日 18.942 113,300 0.06%
合计 3,660,472 1.90%
截至2021年9月29日,公司董事朱民先生预披露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其未在 上述减持区间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比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78,943,953 40.90% 75,283,481 39%
李有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735,988 10.22% 16,075,516 8.33%
有限售条件股份 59,207,965 30.67% 59,207,965 30.67%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李有明先生、朱民先生本次股份减持情况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2、李有明先生、朱民先生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 执行完毕。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 致。
3、李有明先生、朱民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 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李有明先生、朱民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 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李有明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2、朱民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