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21-043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李有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披露
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公司控
股股东李有明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581,65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近日,公司收到李有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有明先生在 7 月 19 日至 7 月 22 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229,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有明
住所 广州市番禹区环城中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7 月 19 日-2021 年 7 月 22 日
股票简称 广信材料 股票代码 300537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222.91 1.15%
合 计 222.91 1.1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7,798,081 40.30% 75,568,981 39.1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477,616 9.57% 16,248,516 8.42%
*有限售条件股份 59,320,465 30.73% 59,320,465 30.73%
*注:其中有限售条件股均为高管锁定股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李有明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具体内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拟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李有明先生本次
划 减持公司股份与其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情况。李有明
先生严格履行了其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
形。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李有明先生本次股份减持情况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李有明先生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李有明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