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20-075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
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届第3次职工代表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人员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1. 董事长:李有明先生。
2. 副董事长:朱民先生。
3. 非独立董事:李有明先生、朱民先生、曾燕云女士、毛金桥先生、张启斌先生。
4. 独立董事:王涛先生、陈贇女士、陈长生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5.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3人)
李有明先生、王涛先生、陈长生先生组成,由李有明先生担任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3人)
陈贇女士、王涛先生、曾燕云组成,由陈贇女士担任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3人)
陈长生先生、朱民先生、王涛先生组成,由陈长生先生担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陈贇女士、王涛先生、曾燕云女士组成,由陈贇女士担任召集人。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人员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届第3次职工代表大会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第四届监事会共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具体名单如下:
1、监事会主席:唐雄先生
2、监事:唐雄先生(职工代表监事)、何华女士(职工代表监事)、周宇女士。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成员最近二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聘任4名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1名。具体名单如下:
1. 总经理:李有明先生
2. 副总经理:张启斌先生、安丰磊先生
3. 财务总监:朱民先生
4. 董事会秘书:张启斌先生
5. 证券事务代表:潘金良先生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张启斌先生、潘金良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张启斌先生的任职资格在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的情况
1.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陈朝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离任后仍担任公司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职务;王龙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 本次监事会换届完成后,袁燕华先生、谭彩云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离任后仍担任公司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职务;安丰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离任后将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3.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完成后,刘斌先生、刘光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离任后仍担任公司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龙基先生、袁燕华先生、谭彩云女士、安丰磊先生、刘光曜先生及其配偶、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持有公司股份;陈朝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15,2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刘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4,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规定,陈朝岚先生、刘斌先生在离任后六个月内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将被全部锁定。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