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19-071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特定股东、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信材料”)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特
定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持有本公司股份 1,826,1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9460%)的股东吉林省现代农业和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现代”)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1,826,1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460%)。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公
司董事、特定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持本公司股份 3,404,76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7639%)的董事兼副董事长陈朝岚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51,19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4410%)。
2019 年 9 月 20 日,公司分别收到吉林现代和陈朝岚先生出具的《减持完毕
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林现代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广信材料股票合计 1,826,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460%,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吉林现代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陈朝岚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广信材料股票合计 851,19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410%,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陈朝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553,571 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股) (%)
20190417 16.09 73,000 0.0378
20190520 13.59 85,000 0.0440
20190521 13.53 40,000 0.0207
20190522 13.51 20,000 0.0104
20190529 13.60 10,200 0.0053
20190624 13.50 12,000 0.0062
20190625 13.51 12,000 0.0062
20190702 13.93 175,000 0.0907
20190703 13.87 50,000 0.0259
吉林现代 集中竞价 20190704 13.64 20,000 0.0104
20190705 13.77 65,000 0.0337
20190710 14.48 502,900 0.2605
20190711 14.18 100,000 0.0518
20190712 14.28 100,000 0.0518
20190715 14.66 130,000 0.0673
20190716 14.56 70,000 0.0363
20190717 15.73 260,000 0.1347
20190718 15.27 100,000 0.0518
20190919 18.83 1,000 0.0005
合计 1,826,100 0.9460
陈朝岚 集中竞价 20190724 15.318 399,971 0.2072
20190919 19.803 451,219 0.2338
合计 851,190 0.4410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1,826,100 0.9460 0 0
吉林现代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26,100 0.9460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3,404,761 1.7639 2,553,571 1.3229
陈朝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51,190 0.4410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53,571 1.3229 2,553,571 1.3229
(注:本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吉林现代、陈朝岚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林现代、陈朝岚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吉林现代、陈朝岚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吉林现代出具的《减持完毕告知函》;
2、陈朝岚先生出具的《减持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