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17-104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信材料”)于2017年12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李有明(以下简称“增持人员”)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持资本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增持人员已于12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后
占总股 成交均 占总股 占总
增持人 职务 股份数量 本比例 价(元/ 成交股 本比例 股份数量 股本
(股) (%) 股) 数(股) (%) (股) 比例
(%)
李有明 广信材料董 87449378 45.30 15.427 50000 0.0259 87499378 45.33
事长、总经理
二、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增持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项承诺,在增持后六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