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ST 农尚 公告编号:2024-057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情况概述
2024 年第一季度,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芯连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芯连微”)向新客户销售了一批算力服务器涉及销售金额2,415.93 万元。武汉芯连微根据客户需求从供应商处采购了算力服务器,然后由供应商直接送货至武汉芯连微指定地点,武汉芯连微对货物验收且确认无误后,在验收单上签字盖章,货物所有权归武汉芯连微所有。
上述业务在转让给客户之前,算力服务器属于武汉芯连微所有,交货验收合格前货物毁损灭失等风险由武汉芯连微承担。如果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供货,客户直接与武汉芯连微协商违约赔偿事宜,由武汉芯连微承担违约责任,且销售价格由武汉芯连微自主确定。武汉芯连微独立承担采购付款义务和销售收款的权利以及相应的风险,因此在2024 年第一季度将该笔业务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
公司在编制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时,对所有业务进一步梳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涉及其他方参与其中时,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和交易实质,判断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将特定商品或服务转让给客户之前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即企业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为主要责任人,否则为代理人。在判断是否为主要责任人时,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其是否对客户承担主要责任、是否承担存货风险、是否拥有定价权以及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进行判断。企业应当按照有权向客户收取的对价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计量收入。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对价总额确认收入,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即净额)确认收入。
公司在上述算力服务器销售业务中,虽然负有向客户提供商品的首要责任,承担运输以及客户信用风险等,公司也获得了商品法定所有权,但公司获得的商品法定所有权具有过渡性特征,即承担货物价格波动及货物毁损灭失等风险较小。
综上,为客观反映经济业务实质和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公司决定将上述业务调整为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并据此对公司 2024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中的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本次更正将影响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减少
2,415.93 万元、营业成本减少 2,415.93 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2,730.00 万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 2,730.00 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 2,730.00 万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
2,730.00 万元,不影响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报表中的其他会计科目,不会对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数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产生影响。
(二)会议审议情况
1.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2.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二、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影响
公司对已披露的 2024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中部分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1. 对“一、主要财务数据(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部分内容的更正
项目 更正前/后 本报告期(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变动幅度(%)
更正前 61,723,340.15 4.20%
营业收入
更正后 37,564,048.11 -36.58%
2.对“四、季度财务报表(一)财务报表 2、合并利润表”部分内容的更正
单位:元
项目 更正前 更正后
一、营业总收入 61,723,340.15 37,564,048.11
其中:营业收入 61,723,340.15 37,564,048.11
二、营业总成本 45,461,396.97 21,302,104.93
其中:营业成本 36,268,427.68 12,109,135.64
3.对“四、季度财务报表(一)财务报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部分内容的更正
单位:元
项目 更正前 更正后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6,234,758.32 28,934,758.3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959,584.39 33,259,584.3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9,554,641.11 12,254,641.1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684,082.53 36,984,082.53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信息更加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同时,监事会敦促公司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