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5 证券简称:达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029,588.63 元,2020 年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61,573,477.12 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达威股份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截至2020年
12 月31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103,933,393 股,以此估算合计拟 派 发现金红利
9,354,005.37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的原则,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体现了公司分配政策的连贯性,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且有利于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达威股份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