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5 证券简称:达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9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因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公司管理层充分研究论证后,公司以自有资金与黄晨笛、杨润、屠成、王雯煜共同以货币方式出资在上海市金山区设立“上海达威聚氨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局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25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比例62%、黄晨笛认缴比例24%、杨润认缴比例8%、屠成认缴比例4%、王雯煜认缴比例2%。全体出资人认缴出资分批次投入,由各方按比例同时、同步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合资公司的设立须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对手方介绍
1、黄晨笛
黄晨笛,男,身份证号 3401**********3011,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黄晨笛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杨润,女,身份证号 3709**********1828,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杨润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3、屠成
屠成,男,身份证号 3102**********0337,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屠成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4、王雯煜
王雯煜,女,身份证号 3304**********0326,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王雯煜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三、拟设立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各投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
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拟设立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达威聚氨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50 万元
注册地:上海市金山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纤维
及复合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
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杨希军
3、各投资方出资额、出资比例:
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认缴比例 出资方式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75 62% 货币
黄晨笛 300 24% 货币
杨润 100 8% 货币
屠成 50 4% 货币
王雯煜 25 2% 货币
合计 1,250 100% 货币
4、全体出资人认缴出资分批次投入,由各方按比例同时、同步存入公司在 银行开设的账户。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上海达威聚氨酯研究开发有限公 司”。
2、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销售;工 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资公司注册地拟设在上海市金山区;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1,250 万元,其中公 司认缴比例 62%;黄晨笛认缴比例 24%;杨润认缴比例 8%;屠成认缴比例 4%;王雯煜认缴比例 2%。全体出资人认缴出资分批次投入,由各方按比例同 时、同步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3、全体股东同意指定公司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合 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合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 合资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4、组织架构相关约定
4.1 股东会为合资公司权力机关,对合资公司一切重大事务做出决定。
4.2 公司股东会决议重大事项,须经公司持有股权比例 2/3 以上的股东通过
方能生效,有关重大事项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
4.3 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仅设一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4.4 公司的日常运营由总经理负责,甲方负责监管、审批并负责财务管理。
4.5 公司投资及运营的锁定期为 3 年。
5、本协议的违约金为投资方投资总额的 10%。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目前,聚氨酯材料广泛应用于合成革、工业涂层、纺织涂层、新能源材料、粘合剂、军工高强度材料、光学材料等诸多领域。由于 VOCs 排放和人体健康要求,溶剂型材料使用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仅合成革行业中国市场聚氨酯需求量巨大,随着近年来水性聚氨酯技术的高速发展,目前采用水性聚氨酯的合成革已开始逐步替代溶剂型合成革。公司将整合资源,利用现有四川及上海生产基地,依托上海人才集聚优势,主要开展水性合成革和水性超纤材料、功能纺织涂层材料、新能源电池电极连接料和固态电解质材料、军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聚氨酯粘合剂和民用粘合剂、节能保温涂层材料、水性木器漆树脂等方向业务。本次投资是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考虑,可使公司快速拓展新业务领域,加快公司产业布局,抢占新材料市场先机,有利于增强公司综合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是公司在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实施的战略布局,合资公司为新成立公司,可能存在公司管理、资源配置、人力资源及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合资公司的设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六、备查文件
1、《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上海达威聚氨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