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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威股份: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06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9年4月29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性、合规性: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4:3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5日15:00至2019年5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

  7、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新园南四路89号达威股份办公楼4楼会议室。


  9、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8名,所持股份55,457,06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645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3名,所持股份46,736,7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895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名,代表股份8,720,34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7500%。

  (4)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田原律师、张渊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425,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6%;反对31,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973%;反对31,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5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2.《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973%;反对31,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5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3.《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425,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6%;反对31,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973%;反对31,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5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4.《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425,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6%;反对31,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973%;反对31,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5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5.《关于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55,425,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6%;反对31,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973%;反对31,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5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6.《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425,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6%;反对31,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973%;反对31,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5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7.《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425,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6%;反对31,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973%;反对31,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5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8.《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88,5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49%;反对31,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973%;反对31,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5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股东严建林、栗工、成都展翔投资有限公司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亦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9.《关于续聘2019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425,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6%;反对31,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973%;反对31,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5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10.《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425,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6%;反对31,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3,7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973%;反对31,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5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11.《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425,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6%;反对31,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973%;反对31,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5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1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425,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6%;反对31,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973%;反对31,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5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田原、张渊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