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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34 深市 陇神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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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神戎发:关于租出资产暨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4

陇神戎发:关于租出资产暨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34        证券简称:陇神戎发        公告编号:2022-088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出资产暨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租出资产同一类别
交易预计每年产生的净利润合计约为 170 万元,上述交易产生的净利润均为货币资金,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为提高公司资产使用率,更好的发挥效能,提高公司收益,公司将位于厂区科研办公大楼七楼南侧半层和一楼、五楼共三间房屋租赁给甘肃药业集团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公司”),租赁面积合计为 720.9 平方
米。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与研究院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 3 年,
从2022 年7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6 月31日止,租金为每年 224,920.8 元人民币,
采取预付制,为半年付。交易对方研究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此项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此项交易预计每年产生的净利润约为 5 万元。

  2、为提高公司资产使用率,更好的发挥效能,提高公司收益,公司将位于厂区西南角仓库租赁给甘肃新供销医药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供销医药
公司”),租赁仓库面积为 6000 平方米。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与新供销医药
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 3 年,从 2022 年 7 月 12 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11 日止,租金为每年 144 万元人民币,每六个月支付一次。此项交易预计每年产生的净利润为 86 万余元。

  3、为提高公司资产使用率,更好的发挥效能,提高公司收益,公司将厂区固体制剂车间二楼北侧糖浆剂、口服液车间、洗剂车间、动力机房、库房及附属
走廊租赁给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技术公司”),面积为
2282 平米(含公摊)。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与生物技术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限为 5 年,从 2022 年 10 月 31 日起至 2027 年 10 月 31 日止,租金为每
年 147.744 万元人民币,采取预付制,为壹年付。此项交易预计每年产生的净利润为 78 万余元。

  4、上述出租资产事项,公司与药研院公司租赁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其他租赁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出租资产事项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 2022 年经营业绩有正相关影响。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甘肃药业集团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名称:甘肃药业集团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MA73R8AA7K

  法定代表人:邱国玉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东路 102 号中国兰州留学人员创业园 21
楼 b 区。

  注册资本:86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批发;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药品零售。

  一般项目:食品进出口;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设计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玻璃仪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会议及展览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国内贸易代理;制药专用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创业空间服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汽车新车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均未与药研院公司发生类似交易。交易对方研究院公
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此项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药研院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约能力。

    2、甘肃新供销医药供应链有限公司

  名称:甘肃新供销医药供应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MA71J7RW7Q

  法定代表人:孙振鑫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街道庆阳路 348 号第一单元 28 层
2807 号。

  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零售;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
  一般项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妆品零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生物基材料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日用百货销售;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中草药收购;玻璃仪器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销售;采购代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初级农产品收购;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日用杂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健康服务;仪器仪表销售;市场营销策划;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地产
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五金产品批发;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制药专用设备销售;化妆品批发;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办公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汽车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均未与新供销医药公司发生类似交易。公司与新供销医药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供销医药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约能力。

    3、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名称: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296583830Q

  法定代表人:吴强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街道盐场路 888 号

  注册资本:48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物制品(除疫苗)、医疗用毒性药品(含 A 型肉毒毒素)的生产、销售;医疗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医疗器械、化妆品、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设备、五金交电的批发零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均未与生物技术公司发生类似交易。公司与生物技术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生物技术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药研院公司签署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甘肃药业集团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1、租赁物概况

  租赁物位于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园区内科研办公大楼一楼、五楼共三间房屋和七楼南侧半层,面积共计 720.9 平方米。租赁物归属甲方所有,甲方将按现状出租给乙方,租赁物的用途为办公和科研。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身经营计划,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租赁物自主使用,租赁物在乙方租赁使用期间,消防、环保、公安及卫生等使用主体责任由乙方自主承担,甲方不对其一切行为承担责任。

  甲方不允许乙方对租赁标的物进行转租。乙方在租赁使用期间,其使用方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标准,如消防、环保、治安及卫生等各种与使用经营相关所有证照办理齐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对其一切行为承担责任。需要甲方提供证照办理配合义务的,由甲方全力配合。

  2、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3 年,即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31 日止。租赁
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物,乙方应如期交还。

  3、租金、租赁押金及其他费用

  (1)租金支付

  双方约定租赁物每年租金为人民币¥224,920.8 元。租金采取预付制,为半年付。乙方应在每半年租金到期结束前 10 日向甲方支付另半年租金,即在每年
6 月 21 日和 12 月 21 日前向甲方交纳租金。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租金,甲
方收到乙方交纳的租金后,向乙方出具租赁发票。

  (2)租赁押金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当日缴纳租赁押金人民币¥10,000 元。在承租期终止时,如乙方未违反租赁合同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水电费及其他应付费用的,甲方应将无息租赁押金退还给乙方。除非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租赁押金不充抵乙方应交付的租金或其它任何费用。


  (3)其他费用

  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配合。乙方除租金外,还需承担由租赁所产生的水电费、采暖费、物业费等其他费用,乙方在收到甲方缴费通知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将水电费、采暖费、物业费等交至甲方或甲方指定账户。

  4、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租赁合同约定交付租赁物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租赁合同第一年租金的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租金、水电暖、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尚欠费用的千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三十天以上的,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甚至单方终止租赁合同,乙方同时应按一年租金的 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全部承担,因甲方原因致使付款迟延的除外。

  (3)甲方擅自解除租赁合同提前收回租赁物的,应返还已收取的未租赁期间的租金,同时应按一年租金的 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擅自解除租赁合同提前退租的,甲方已收取的未租赁期间的租金、租赁押金、水电费不再返还,同时乙方应按一年租金的 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擅自装修改造和破坏租赁物主体结构的,应按设计要求恢复原状或按合同附件载明原值进行赔偿,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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