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534 深市 陇神戎发


首页 公告 陇神戎发: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陇神戎发: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日期:2022-04-22

陇神戎发: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34                          证券简称:陇神戎发                          公告编号:2022-030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30334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 00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陇神戎发                股票代码                300534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元勤辉                              薛守兵

 办公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国防路 10 号  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国防路 10 号

 传真                            0931-5347119                        0931-5347119

 电话                            0931-5347119                        0931-5347119

 电子信箱                        lsrfzq@163.com                      shbxue@163.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医药产品、医疗产品、保健卫生产品的研究开发;中成药、保健食品、原料药的生产和销售。目前共有滴丸剂、片剂、硬胶囊剂、膜剂4种剂型。主要产品元胡止痛滴丸、酸枣仁油滴丸、鞣酸小檗碱膜和七味温阳胶囊均为独家品种,3种药品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4种
药品被列入OTC甲类品种,5种药品被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版)。公司主打产品元胡止痛滴丸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具有理气、活血、止痛的明确功效,产品剂型先进、效力持久、副作用小,绿色安全、服用方便,对于治疗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和头痛疗效显著,为无成瘾性的纯中药全科用药,临床应用广泛,特别适合于治疗中度及慢性疼痛;既可单独作为止痛类药品使用,也可做辅助类药品综合组方用药。元胡止痛滴丸是国家医保甲类药品,连续入选2009年、2012年、2018年国家基药目录,主要销售于医院终端。

  2、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作为一家从事中成药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市场动态,独立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药品生产采购的物料包括原材料、辅料和药用包装材料,均由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及各类中药材的采收季节特点自行采购。原材料为公司采购的主要物料,包括元胡、丹参、白芷、三七等中药材。公司成立了专门的中药材采购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严格的中药材采购管理制度,建立了中药材采购业务岗位责任制,对原材料的采购流程和质量控制有严格标准,包括中药材供应商的评价及选择程序、中药材采购岗位职责和设置、中药材请购、询价、合同审批、运输、验收、付款等内控关键节点均有严格的管控措施。
  公司的全部产品均为自行组织生产。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销售计划、成品库存等信息,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并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及生产设备等情况,提出物料采购计划,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物料供应部负责采购。同时生产部门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及原辅料实际库存、设施设备等情况,在每周末确定下周具体生产计划,下发到相关车间执行。成品由质量管理部检验合格后,质量受权人审核放行。质量管理部在生产的中间过程中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对半成品抽样检验;整个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GMP规范管理。
  公司药品主要通过参加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中标后,通过医药商业流通企业的渠道销往基层医疗机构及医院。现阶段公司仍处于成长阶段,业务规模相对有限,销售品种较为单一,在销售资源的使用上,公司主要采取经销商模式,市场营销、销售渠道、终端客户拓展等主要由经销商完成。公司的销售队伍主要负责对经销商的货款回笼,流通渠道管控,零售终端的促销拉动、药品作用机理的学术培训、消费需求的培养,品牌美誉度的培育建设。2022年,公司将进一步深化营销体制改革、整合现有销售资源,以打造专业化营销团队、构建专业化营销平台为目标,继续加强营销队伍建设,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落实目标责任考核,完善市场化用人机制,促进市场销售上量;积极调整营销方案,强化医药市场风险管控;坚持“临床与OTC同步,临床带动OTC”的战略定位,合理布局OTC市场,尽快打通销售盲点,稳步提升产品市场覆盖率;致力于品牌建设,加大力度整治营销环境,发挥学术推广传播引导功能,推进线上销售,丰富销售模式;推进公司产品境外注册工作,提升已注册产品境外销售规模并开拓新的销售渠道。多渠道积极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利润水平。

  3、所属行业发展变化

  中医药在我国居民的健康生活中有重大影响,中医药在“治未病”中发挥主导作用、重大疾病治疗中发挥协同作用、疾病康复中发挥核心作用,具有辨证施治、多靶点干预治疗的独有优势,因其“简便验廉”,逐渐得到社会的认可和重视。在我国医疗改革的大背景下,中医药作为医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担负着遵循改革、深化改革的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出台产业扶持政策与配套措施;2016年《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这一纲领性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发展中医药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明确了我国中医药发展的方向和工作重点。2017年,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实施,为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奠定了法律依据;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中医药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为建设健康中国贡献力量。2019年10月,国务院召开全国中医药大会,提出“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中医药全面参与疫情防控救治并作出了重要贡献,逐渐被世界广泛认同和应用推广。

  随着国家层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以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发布出台,为中医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和制度保障。2021年5月,习总书记在河南省南阳市考察时进一步强调,要发展中医药,注重用现代科学解读中医药学原理,走中西医结合的道路;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加大中医药振兴发展支持力度,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2022年3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建设高水平中医药传承保护与科技创新体系、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加快中医药开放发展等十大任务,是新时期推进我国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医药行业的发展与国家医疗改革系列政策的实施息息相关,特别是医保政策对医药行业的影响巨大,医保药品约占中国药品市场规模的60%以上,医保资金已经成为医药市场最大的购买方,医保基金及医保政策的调整成为决定行业增速的最大变量。2021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对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作出指示;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1〕20号)指出要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政策。2021年12月3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正式公布,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中成药1374种,中成药纳入医保的比例逐年攀升;2021年12月21日,湖北省联合19省联盟组织的中成药集采开标,其中97家企业、111个产品中选,中选率达62%,拟中选价格平均降幅42.27%,相较前几轮的
化药集采、医保谈判,此次中成药集采降价幅度较为温和;2021 年 12 月 30 日,国家医保局和中医药管
理局发布《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支付端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保障和支持力度;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以来,我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健全,人民健康状况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持续改善;随着中成药纳入集采范围的步伐加快,中医药行业市场需求将进一步扩大,助推行业高速发展,同时具有成本及品种优势的药企才能进入集采名单,能够快速抢占市场,势必将推动中医药行业的进一步整合,提升行业的集中度。同时,医药流通市场的发展以及消费渠道的多样化,大大降低了中药行业的下游终端成本,使患者能以更低廉的价格消费各类医药产品。

  近年来,受公立医院改革、“医保控费”、“招标二次议价”、“分级诊疗”、“两票制”、“集中带量采购”、“限制辅助用药”等行业政策影响,公司主要药品销售面临较大的挑战和压力,但随着国家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国家经济发展及国民健康意识的增强,中药在患者和医生中认可度逐步提高,以及健康中国战略的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及分级诊疗制度加快推进,医保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以及我国老龄社会的到来,中医药产业将进一步得到广泛发展,从而也将带动中药产品的市场需求不断扩大。

  4、公司产品市场地位

  我公司属于生产企业,上游为原药材及物料供应商,货源充足,质量稳定;下游是商业配送公司及各级医疗机构及OTC市场。公司根据现有产品的特点,重点立足新农合、基本药物市场,准确定位、创新营销模式,采取品牌塑造、主打产品推广及精耕细作开发县级以下医院的营销措施,着力构建覆盖全国、细化到地县的金字塔式三级立体销售网络。截止2021年底,全国有三级医院约3357家,二级医院约11849家,其他医疗机构(包含未定级、一级、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共计137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