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4 证券简称:陇神戎发 公告编号:2018-026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已获2018年4月17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是否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
□是 √否
二、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3,345,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2000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08000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024000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0.012000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8年 5月15日
除权日(除息日):2018年5月16日
红利发放日:2018年5月1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年5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8年5月
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地址: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国防路10号 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薛守兵
电话:0931-5347119
传真:0931-5347119
邮编:73010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