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3 证券简称:冰川网络 公告编号:2023-126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7 人。
2.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调整后):192,33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83%。
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5.77 元/股。
4.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股票。
5.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
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37 名激励对象办理 192,330 股限
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
“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形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
授予的股票数量为 5,886,400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51,003,800 股的 3.90%。其中,首次授予 5,373,000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3.5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1.28%;预 留授予 513,400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4%,占本激 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72%。
4.激励对象的范围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共计 198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 其他核心人员(包括外籍员工),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
序号 人员 职务 股票数量 拟授予限制性 划草案公告
(股) 股票总数的比 日总股本的
例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 人) 468,000 7.95% 0.31%
1 袁卫奇 董事、副总经理 108,000 1.83% 0.07%
2 杨 硕 董事 108,000 1.83% 0.07%
3 董 彬 董事 108,000 1.83% 0.07%
4 梅薇红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72,000 1.22% 0.05%
5 董嘉翌 财务总监 72,000 1.22% 0.05%
二、外籍员工(1 人) 9,000 0.15% 0.01%
何富林
1 (委内瑞拉 中层管理人员 9,000 0.15% 0.01%
籍)
三、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
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193 人,包含外籍员 4,905,000 83.33% 3.25%
工)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5,373,000 91.28% 3.56%
预留部分 513,400 8.72% 0.34%
合计 5,886,400 100% 3.9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
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 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授予日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 6 个月内发
生过减持公司股票行为,则按照《证券法》中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交易之日起推迟 6 个月授予其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公司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的激
励对象;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部分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3)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4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30%
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30%
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40%
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与上述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保持一致。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作废失效对象相应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4)禁售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