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3 证券简称:冰川网络 公告编号:2023-088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吉安市合嘉联电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为更好的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优势及资源优势,加强公司的投资能力,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吉安市合嘉联电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0 万元参与认购深圳市合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江投资”)设立的吉安市合嘉联电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嘉联电”、“合伙企业”或“本基金”)的部分份额,投资后公司出资额占合嘉联电总出资额的 19.2308%,并拟与基金管理人暨普通合伙人合江投资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吉安市合嘉联电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2,600.00 万元,该基金筹集资金将专项投资于中山市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雷科技”),本次共同投资参与基金的投资收益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共同投资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且暂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二、拟参与投资的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合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合嘉联电的普通合伙人,同时担任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深圳市合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2505893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龙珠二号方大广场四号楼 909 室
法定代表人:李良斌
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 05 月 13 日
营业期限:2015 年 05 月 13 日至 2045 年 05 月 13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股东情况:
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合嘉共赢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990.00 99.00
李良斌 10.00 1.00
合计 1,000.00 100.00
备案登记情况:合江投资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
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14410。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本基金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如下:
(1)夏侯早耀
身份证号码:441621196805******
(2)深圳市普瑞美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565570XL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社区富民工业区 27 栋 2 厂房 401
法定代表人:严义清
(3)吉安市合嘉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6MAC6BMA406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文田花园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合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李亚红
身份证号码:362426199208******
(5)熊志强
身份证号码:362228199208******
(6)李重良
身份证号码:360121196210******
(7)刘里哼
身份证号码:362426197408******
身份证号码:510131199103******
(9)阙静
身份证号码:51310119810******
(三)关联关系及利益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江投资及本基金其他有限合伙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或利益安排。合江投资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投资基金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吉安市合嘉联电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基金规模:2,600.00 万元
4.基金管理人:深圳市合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6.出资进度:本协议签署后,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根据普通合伙人书面缴
付出资通知缴付。
7.本次投资完成后,合嘉联电基金认缴情况: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人 认缴出资比例
民币万元)
深圳市合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 0.038461%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9.230769%
夏侯早耀 有限合伙人 500.00 19.230769%
深圳市普瑞美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19.230769%
吉安市合嘉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有限合伙人 300.00 11.538462%
限合伙)
李亚红 有限合伙人 289.00 11.115385%
熊志强 有限合伙人 110.00 4.230769%
李重良 有限合伙人 100.00 3.846154%
刘里哼 有限合伙人 100.00 3.846154%
王睿 有限合伙人 100.00 3.846154%
阙静 有限合伙人 100.00 3.846154%
合计 2,600.00 100.00%
8.合伙期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为 5 年,其中前 3 年为投资期,后 2 年为退
出期,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营业执照颁发之日即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
9.管理费:投资期限内,每年按实缴出资总额的 2%收取管理费,只收取 3
年管理费,管理费自合伙企业收到首期实缴出资之日起算,退出期限内不收管理
费。
10.退出机制:合伙企业持有的投资资产应在法律、法规或投资合同规定的
限制转让期限届满之日或在投资合同约定的投资期限届满前通过 IPO、其他机
构收购或其他有效方式退出,以收回投资成本、实现投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
11.投资方向:基金筹集资金将专项投资于中山市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股权投资为合伙人获取长期的投资回报。
12.本基金的管理模式:由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合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之投资、管理、运营、
决策的权力全部排它性地归属于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其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
代表行使。
13.收益分配:项目的投资收益应在合伙人、基金管理人间按以下分配原则
和顺序进行分配:
(1)合伙人投资成本返还:按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将可分配收益划归
各合伙人,直至据此划归该合伙人的金额等于其对该基金的实缴出资额;若可分
配收益不足以返还各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则应优先返还各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
(2)基本收益返还:完成上述第(1)步分配后,剩余的可分配收益继续向各合伙人按各自对该项目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基本收益分配,直至该等分配给各合伙人的金额等于:各合伙人按照本合伙企业将该项目实缴项目出资额的实际投资投出至项目公司之日起至该项目出资额退出完成之日为止,并以各合伙人对该项目出资额为基数计算的年化百分之八的收益金额,其中各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收益应优先返还。
(3)超额收益分配:完成上述第(1)步和第(2)步分配后,如还有剩余的可分配收益,则该等剩余可分配收益的百分之二十分配给基金管理人,剩余可分配收益的百分之八十按全体合伙人各自对该项目出资额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
14.会计核算方式:本合伙企业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合伙人会议决议选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管理人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以信件、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全体有限合伙人提交经审计的合伙企业下列财务报表,并在每半年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提交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1)资产负债表;(2)损益表;(3)现金流量表;(4)各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中的资本账目余额及在报告期间的变化。管理人将在每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向备案管理部门提交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等。
15.备案情况:合嘉联电尚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公司将按照本基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二)基金拟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山市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