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授予的 54 名激励对象中,由于 9 名激励对象离职、
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上述 9 名原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能归属并进行作废。本次拟归属限制性股票的45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归属 149,820 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