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3 证券简称:冰川网络 公告编号:2020-054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股份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刘和国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饶志宝转让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82),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43,839,225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43.5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和国先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于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
月内(即 2019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0 年 6 月 25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向饶志宝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 2,015,624股,即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2.0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
比例达到 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刘和国先生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970,000 股,占当时公司总
股本的 1.95%,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暨减持数量过半。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回购注销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丧失激励对象资格的11名原股权激励对象全部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20万股,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已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078.12
万股变更为 10,066.92 万股。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实施
完毕。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 10,066.92 万股变更为 15,100.38 万股,刘和国先生拟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 3,020,076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刘和国先生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 2020 年 6 月 25 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依据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止 2020 年 6 月 25 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和国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元 占总股本比
(股) /股) 例(注)
刘和国 大宗交易 2019-12-31 1,970,000 40.62 1.95%
合计 1,970,000 1.95%
注: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比例”数据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保留两位小数,上表中减持比例依据当时总股本 100,781,200 股计算。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变化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名称
(股) 例(%) (股) 例(%)
刘和 合计持有股份 43,839,225 43.50% 62,803,838 41.59%
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959,806 10.87% 15,700,959 10.4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2,879,419 32.62% 47,102,879 31.19%
注:刘和国先生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0年
6 月 10 日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10,078.12 万股变更为 10,066.92 万股。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0 年 6月 22 日实施完毕,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股本由 10,066.92
万股变更为 15,100.38 万股,刘和国先生持股数进行同比例调整,其减持前持股比例均按当时总股本 10,078.12 万股计算,减持后持股比例均按当前总股本 15,100.38 万股计算。表格中数据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数据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刘和国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刘和国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进行了预先披露,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披露义务,上述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 截至本公告日,刘和国先生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实际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970,000 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刘和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2,803,838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41.5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和国先生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