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3 证券简称:冰川网络 公告编号:2020-050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已获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
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078.12 万股,扣除经过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因陈莉剑等 11 名激励对象离职拟回购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1.20 万股后的总股本 100,66.92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7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7,046.844 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5,033.46 万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15,100.38 万股。
3. 公司已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完成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1.20 万股,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以
总股本 100,66.92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7 元(含税),
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7,046.844 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5,033.46 万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15,100.38 万股。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100,669,2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7.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6.3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0,669,2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51,003,8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2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 (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 循环进位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 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726 刘和国
2 02*****521 高 祥
3 02*****430 陈 涛
4 02*****968 隆寒辉
5 02*****480 高 锋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6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6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0 年 6 月 22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865,869 35.63% 17,932,934 53,798,803 35.63%
无限售条件股份 64,803,331 64.37% 32,401,666 97,204,997 64.37%
总股本 100,669,200 100.00% 50,334,600 151,003,800 100.00%
注:上表数据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51,003,800 股摊薄计算,2019 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1.07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三道环球数码大厦 A 座 9 楼
咨询联系人:梅薇红
咨询电话:0755-86384819
传真电话:0755-86384819
十、其他相关说明
1.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