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3 证券简称:冰川网络 公告编号:2019-025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收入290,968,449.1元,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9,888,259.3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4,370,560.83元,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14,370,560.83元为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按净利润为基数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23,000.00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94,074,376.89元,扣减2017年度利润分配40,000,000.00元,2018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67,821,937.72元。
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124.60万股,扣除经过2019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因李保洋等10名激励对象离职、以及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未达到第一次解锁期的财务业绩考核指标,拟回购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6.48万股后的总股本100,78.1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4,031.248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1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该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发表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意愿、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预案内容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同时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