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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川网络: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8

证券代码:300533        证券简称:冰川网络           公告编号:2018-039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18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三道环球数码大厦A座9楼公司会

议室。

    8、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和国先生

    9、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21名,所持股份72,762,600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72.762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13名,所持股份72,706,400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72.706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名,代表股份56,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562%。

    (4)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4人,代表股份9,994,57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46%。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幸黄华律师、李睿智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72,70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28%;反对

5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38,3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77%;反对

5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表决

通过。

    2、《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72,70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28%;反对

5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38,3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77%;反对

5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表决

通过。

    3、《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72,70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28%;反对

5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38,3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77%;反对

5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表决

通过。

    4、《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72,70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29%;反对

5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38,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87%;反对

5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1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表决

通过。

    5、《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72,70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28%;反对

5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38,3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77%;反对

5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表决

通过。

    6、《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72,70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28%;反对

5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38,3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77%;反对

5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表决

通过。

    7、《关于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72,70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28%;反对

5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38,3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77%;反对

5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表决

通过。

    8、审议《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 72,70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28%;反对

5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38,3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77%;反对

5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2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表决

通过。

    9、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72,70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26%;反对

5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38,2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67%;反对

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3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为特别

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同意 72,70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26%;反对

5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38,2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67%;反对

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3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 72,70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26%;反对5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