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3 证券简称:冰川网络 公告编号:2017-020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签订<360网络信息服务框架合同>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年 3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近日,公司与睿晟广告(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晟广告”、“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进行网络媒体信息服务一事达成一致,签订《360网络信息服务框架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虽然已就违约责任、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等事项进行了规定,但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履约能力、技术等方面的重大风险和不确定性;
2、合同有效期限:自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12月31日;
3、合同履行受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
4、本次签订《360网络信息服务框架合同》对公司经营效益的提升效果尚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睿晟广告(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娜
注册资本:1,333.34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08月10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北花园金家村中街6号吉里国际艺术区M3-A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影视策划;技术推广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公司业务及关联情况
睿晟广告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2016年度与睿晟广告发生的购销金
额为3,064.40万元。
3、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通过睿晟广告在360相关网站进行网络媒体信息服务,睿晟广告为360
网络媒体核心代理商之一,具备履约能力,合同的最终服务由360提供,360为
业内知名的互联网公司。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的签约双方
甲方: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睿晟广告(北京)有限公司
2、合同金额
框架合同金额:人民币2,00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
3、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通过睿晟服务平台在媒体 360[包括 360搜索
(http://www.so.com)、360导航(http://hao.360.cn)、360软件管家平台
等]购买信息服务及账户代充值服务。
4、合同签署时间
2017年4月21日
5、合同履行期限
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12月31日
6、付款方式
甲方及其关联方应在每单次《信息服务执行单》、《代充值/续费确认函》执行结束后一定期限内向乙方银行账户支付执行单总金额。
7、双方主要违约责任
(1)、一般规定
如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依照合同继续履行其义务,并在1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违约或不履行其赔偿损失的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
(2)、具体规定
(A)甲方延迟支付款项的,甲方应当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照欠费的万分之三支付乙方滞纳金。
(B)由于乙方原因,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造成信息服务出现错误或乙方无正当理由不予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等给甲方造成影响或损失的,乙方应在第一时间或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若乙方不予采取补救措施或采取的措施无法挽回甲方的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未按约提供的信息服务所对应的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C)甲方基于前款所述的乙方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无法具体估量的,亦可采取如下方式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a.甲方认为提供信息服务仍有必要的,在保证乙方其他投放客户的信息服务正常执行的前提下,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指定信息服务的位置和/或信息服务期限,直到原合同规定的信息发布数量和/或信息发布时间全部履行完毕时为止;
b.甲方认为没有必要继续提供信息服务的,可要求乙方退还未按约提供的信息服务所对应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四、合同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的签署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上述合同的签署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睿晟广告形成业务依赖。
2、该项目对公司2017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效益的提升尚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该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次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360网络信息服务框架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