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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博讯: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1


证券代码:300531          证券简称:优博讯          公告编号:2024-053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香港优博讯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香港优博讯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博讯控股”)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9,537,330 股(占总股本的 2.91%,占剔除最新披露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3.00%)用于归还股票质押融资。减持起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5 年 3 月 12 日。

  2.计算股份比例时,按照公司当前总股本 327,895,925 股剔除最新披露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 9,984,900 股计算,本公告涉及的持股比例均按此标准计算。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优博讯控股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持有股份总数  占公司总股  占剔除最新披露的公司

    股东名称          (股)      本的比例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  股份性质
                                                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香港优博讯科技控    112,802,131      34.40%                35.48%  无限售流
  股集团有限公司                                                        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归还股票质押融资。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优博讯控股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9,537,330 股,占总股本的 2.91%,占剔除
最新披露的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3.00%。

  4.减持方式: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减持起止时间
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5 年 3 月 12 日。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优博讯控股此前已披露的关于减持的承诺一致。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优博讯控股对其所持股份的锁定及减持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2)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承诺方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

  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

  2)如发生本承诺方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承诺方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3)本承诺方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且每年减持比
例不得高于本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持股总量的 25%;

  4)本承诺方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

  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优博讯控股对其所持股份的减持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方及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承诺方及关联方承诺将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亦不存在任何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3)如本承诺方及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方及关联方承诺因减持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优博讯控股对其所持股份的锁定及减持承诺均已履行完毕。

  8.优博讯控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股东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公司也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优博讯控股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