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1 证券简称:优博讯 公告编号:2020-056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637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27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3.36元。截至2016年8月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67,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42,728,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224,471,200.00元。
截止2016年8月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077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22,017,288.92元,其中: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1,974,595.48元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042,693.44元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6年8月2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7,207,003.25元;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14,810,285.67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为7,408,893.14元,其中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净额为人民币1,258,900.85元(扣除相关的手续费和账户维护费),募集资金保本理财收益金额3,679,414.21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2年第一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17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其进行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根据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和募集资金净额的10%之间确定)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在付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6年8月25日本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规定该专户(账号为:
758867594517)用于“智能移动终端产品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本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6年8月25日本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规定该专户(账号为:73010122001377065)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本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桂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6年8月25日本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规定该专户(账号为:11016907556005)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账户于2017年6月注销,注销后本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6年8月25日本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规定该专户(账号为:
338150100100027048)用于“营销服务网络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6年8月25日本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规定该专户(账号为:44250100003900000503)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及支付除承销保荐费用之外的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该账户于2017年6月注销,注销后本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58867594517 72,044,000.00 1,859,800.23 活期
司深圳高新北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73010122001377065 35,358,800.00 950,913.61 活期
司深圳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16907556005 30,000,000.00 --- 已销户
司深圳桂园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38150100100027048 57,068,400.00 4,598,179.30 活期
司深圳蛇口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4250100003900000503 47,228,800.00 --- 已销户
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
合 计 --- 241,700,000.00 7,408,893.14 ---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17,228,800.00 元,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未付发行费用金额
为 16,667.00 元,基于实际无需支付,公司于 2017 年将其转入基本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2019 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以前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5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447.12 2019 年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81.0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2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201.7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7.62%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2019 年投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报告期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进度(%) 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
部分变更) (2) (3)=(2)/(1)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智能移动终端产品扩产及技术 是 7,204.40 2,604.40 --- 2,525.66 96.98% 2018 年 3 月 29 日 3,158.12 否 是
改造项目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是 3,535.88 1,935.88 707.72 1,952.04 100.83%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不适用 是
3、营销服务网络项目 否 5,706.84 5,706.84 773.31 5,519.76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