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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达志:2021-062关于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8

*ST达志:2021-062关于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1-062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

                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志科技”或“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 274,05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5.885 元/股。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 年 3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广东
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 年 3 月 14 日至 2018 年 3 月 24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 年 3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
明及核查意见》。

    4、2018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因可参与上述议案表决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7、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18 年 6 月 20 日,公司完成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授予日为 2018 年 6 月 11 日,授予对象 58 人,授予数量 40.60 万股,授予价格
为 16.211 元/股,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6 月 25 日。

    9、2019 年 6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因可参与上述议案表决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0、2019 年 6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

    11、2019 年 6 月 24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

    12、2019 年 8 月 21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8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股权激励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43,600 股增加至 365,400 股。

    13、2020 年 5 月 26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9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股权激励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65,400 股增加至 548,100 股。

    14、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5、2021 年 6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 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 回购原因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已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需满足设定的当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方可解除限售对应数额的限制性股票,若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由公司按 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设置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 件的要求以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能达成,相关说明如下: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期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解除限售条件
2020年净利润较2017年增长率不低于30%或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实现营2020年营业收入较2017年增长率不低于30%。以 业收入112,357,539.00元,较2017年下降19.83%;上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计算依据,各年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 利 润 -106,672,665.39 元 , 较 2017 年 下 降
的净利润。                              379.56%,未达到解锁条件。

    根据前述说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能达成,公司将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解
 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能达成的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

    2019 年 8 月,公司实施了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49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2020 年 5 月,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18.8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节 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的原则”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
 司实施公开增发或定向增发,且按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应当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回购数量不进行调整;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
 股或配股等事宜,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
 整。本次回购注销股票数量涉及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

 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
 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因此本次回购的数量=121,800*(1+50%)*(1+50%)=274,050 股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实施公开增发或定向增
 发,且按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应当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不进行调整;若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
 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回购注销价格


  涉及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

      2、派息

      P=P0-V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此本次回购的价格=[(16.211-0.149)÷(1+50%)-1.88] ÷(1+50%)
  =5.885 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流通股                  53,781,740  33.95        0      274,050    53,507,690  33.84

高管锁定股              53,507,690  33.78        0            0    53,507,690  33.84

股权激励限售股            274,050    0.17        0      274,050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4,631,760  66.05        0            0  104,631,760  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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