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ST 达志 公告编号:2021-053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 1915 号上海新虹桥国家
会展中心灿辉希尔顿花园酒店 3 楼花园二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1 年 5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日 9:15—15:00。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XU HUANXIN(徐焕新)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9 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36,600,536 股,约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3.10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36,049,211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
总数的 22.75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6 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551,325 股,
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348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8 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559,325 股,占
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35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8,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5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 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 551,325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3480%。
3、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6,600,5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59,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6,600,5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59,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6,600,5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59,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6,600,5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59,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6,600,5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59,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6,600,5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59,3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