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9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9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
并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 XU HUANXIN 先生召
集和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以资产出资新设参股公司之过渡期内资产价值增值确认及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领湃”),就五宗土地的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在过渡期内资产价值增值的部分,由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弘新”)补足给湖南领湃(即向湖南领湃支付1,977.06 万元)。就在建工程交割时已经由湖南领湃与相关主体签署了或将要签署的部分在建工程配套合同,为便于快速推进项目建设,同意在结算前述合同时以湖南领湃名义代为支付在建工程配套合同的费用,实际全部由衡阳弘新承担,相关费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学温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