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8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特别提示:
持有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534,1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76%)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蔡志斌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预计所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133,52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9%)。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股东蔡志斌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直接持有公司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
份数量(股) 例
1 蔡志斌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 534,100 0.76%
秘书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并已解除限售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公司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 133,52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9%。
若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至减持期间届满之日止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为公司发布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为公司发布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蔡志斌出具过如下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1)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因本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正常履行其承诺,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蔡志斌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五、备查文件
蔡志斌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