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2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58人;
2、解除限售股数: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62,4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70,406,000股的0.23%;
3、本次限制性股票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因可参与上述议案表决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年3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3月24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3月26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8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5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8年5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因可参与上述议案表决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7、2018年6月11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18年6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18年6月11日,授予对象58人,授予数量40.60万股,授予价格
为16.211元/股,上市日期为2018年6月25日。
9、2019年6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因可参与上述议案表决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因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8年5月24日实施完毕,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由16.83元/股调整为16.211元/股。
原62名激励对象中,王林霞、朱林、陈勇、王艳杰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本次调整后,公司此次激励对象人数由62名变更为58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调整后,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1万股变更为40.60万股。
除以上调整事项,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满足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6月11日,上市日为2018年6月25日,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19年6月25日届满。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一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二 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
2018年净利润较2017年增长率不低于10%或2018为183,346,370.90
年营业收入较2017年增长率不低于10%。 元,相比2017年营业
三 净利润、营业收入增长数值均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收入140,144,083.75
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净利润、营业收入均以经审元增长30.83%,公司
计的合并报表的净利润、营业收入数值作为计算依层面业绩满足考核要
据。 求。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 2018年度,58名激励
四
本计划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条件按照公司制定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
的考核办法予以执行,公司分年度对激励对象进行为“合格”,均满足解
绩效考核并确定考核结果。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除限售条件。
两个等级,不同等级对应解除限售期所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的可申请解锁比例不同,具体如下:
考核等级 合格 不合格
可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对象为58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2,4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70,406,000股的0.23%。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获授的限制 本次可解除剩余未解除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限售的限制限售的限制
(股) 性股票数量性股票数量
(股) (股)
1 蔡志斌 董事、副总经理、 23,500 9,400 14,100
董事会秘书
2 陈新 董事 11,700 4,680 7,020
3 张立茗 技术总监(原) 11,700 4,680 7,020
4 罗迎花 副总经理 23,500 9,400 14,100
5 陈蔡喜 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