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9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蔡志华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4月24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蔡志华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
2018年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789,718.02元。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4,174,905.91元。
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2018年度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发展规划,并结合考虑广大投资者的诉求以及让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拟提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0,40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9元(含税),共计10,490,494.00元(含税),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35,203,000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薪酬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19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提案如下:
1、本议案适用对象:在任独立董事
2、本议案适用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发放薪酬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3.6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关联董事肖小敏、王永霞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了《关于2019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薪酬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19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提案如下:
1、本议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第三届董事、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
2、本议案适用期限:
3、发放薪酬标准:
(1)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
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为1.2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相应报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关联董事蔡志华、蔡志斌、陈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同意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19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经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24日出具了《审计报告》,该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561,048,512.7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06,738,492.79元,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173,143.94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度合并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即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从8,000万元提高到1亿元。银行保本型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后1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