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9 证券简称:健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3-110
债券代码:123117 债券简称:健帆转债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健帆集团医疗器械产业(血液净化设备)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健帆集团医疗器械产业(血液净化设备)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健帆集团医疗器械产业(血液净化设备)项目投资合作协议解除协议书》,终止健帆集团医疗器械产业(血液净化设备)项目。
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原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健帆集团医疗器械产业(血液净化设备)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公司将在珠海高新区唐家湾投资建设健帆集团血液净化设备产业化生产基地,投资总金额约 15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二、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终止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终止对外投资的原因
受外部形势变化影响,结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健帆集团医疗器械产业(血液净化设备)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二)终止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条款
(1)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同意解除“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2)关于甲方与乙方在“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中约定的全部权利、义务,自本解除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解除。双方无需承担任何因违反“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引起的违约责任,双方无其他纠纷。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乙双方单位公章后生效。
三、本次终止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本投资项目用地尚未公开出让,本项目未有实质性进展。公司已与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本次终止协议事项正式签订解除协议书,公司无需对本次合作事项终止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双方无其他纠纷。本次终止投资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及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健帆集团医疗器械产业(血液净化设备)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与珠
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签订的《健帆集团医疗器
械产业(血液净化设备)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终止与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健帆集团医疗器械产业(血液净化设备)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公司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及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终
止投资项目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终止与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健帆集团医疗器械产业(血液净化设备)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是公司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及相关协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与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健帆集团医疗器械 产业(血液净化设备)项目投资合作协议解除协议书》。
特此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