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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帆生物: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8

健帆生物: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29          证券简称:健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3-089
 债券代码:123117          债券简称:健帆转债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 7 月 28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 年 2 月 5 日至 2021 年 2 月 17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2 月 18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749.10 万股,其中授予 8 名激励对象 75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8.98 元/股;授予 488 名激励对象 674.1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7.1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5、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公司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 38.32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 76.5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6、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 1 位激励对象因自身原因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全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决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激励对象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75 万股调整
为 62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8 人调整为 7 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7、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实际登记人数为 6 名,登记数量为 46
万股,登记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1 年 6 月 3 日。

    8、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暂缓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实际登记人数为 1 名,登记数量
为 16 万股,登记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1 年 8 月 23 日。

    9、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公司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 37.42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75.6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10、2022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3.8750 万股。公司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刊登了减资公告,自公告日起 45 天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
务的请求。2022 年 12 月 22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11、2022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暂缓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41,250 股。暂缓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80,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报告,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3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3,867,5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3、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公司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156,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193%,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4、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156,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193%。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5.60 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15.60 万股,公司总股本从 80771.1312 万股减少至 80755.5312 万股,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刊登了减资公告。
    15、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配工作,同意公司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 36.75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 74.95 元/股;同意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相应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1,870,9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

    1、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 5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
激励及归属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64,5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2、原激励对象被选举为监事

    原 1 名激励对象沈莹娟女士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被选举为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监事,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应作废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2,500 股。


    3、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
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二个归属期  以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3%

  注: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及《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 1,950,780,490.05 元,
2022 年营业收入为 2,491,439,432.10 元,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较 2020 年营业收
入增长 27.72%,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成。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未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因此公司应作废 322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1,503,9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综上,公司本次将作废 382 名激励对象 1,870,9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本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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