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9 证券简称:健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2-100
债券代码:123117 债券简称:健帆转债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日:2022 年 9 月 19 日
2.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简称:健帆 JLC6
3.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数量:1,000,000 份
4.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22 年 8 月 24 日
5.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自授予登记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
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健帆生物”)完成了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 年 1 月 18 日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 月 28 日,
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2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6、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公司本次授予情况与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内容相符,主要内容如下:
1、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22 年 8 月 24 日。
2、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44.60 元/份。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4、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向60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80,549.73 万股的 0.1241%。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 占预留授予股 占目前总股
姓名 国籍 职务 期权数量 票期权总数的 本的比例
(万份) 比例
张广海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5 5.00% 0.0062%
曾凯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5 5.00% 0.0062%
吴爱军 中国 副总经理 10 10.00% 0.0124%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80.00% 0.0993%
(57 人) 80
合计(60 人) 100 100.00% 0.1241%
5、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6、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授予登记日起 12个月、24 个月、36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第一个行权期 50%
记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第二个行权期 30%
记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第三个行权期 20%
记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7、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各考核指标得分情况及权重来确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得分(X),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得分(X)来确定当年公司层面行权比例系数(M)。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行权 得分情况(X) 0 分 50 分 75 分 100 分
安排 业绩考核指标
50% 2022 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 A<32.9 32.9 亿元≤A 34.2 亿元≤A A≥35.7
于 35.7 亿元(A) 亿元 <34.2 亿元 <35.7 亿元 亿元
30% 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 A<44.6 44.6 亿元≤A 46.4 亿元≤A A≥48.8
于 48.8 亿元(A) 亿元 <46.4 亿元 <48.8 亿元 亿元
20% 2024 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 A<60.5 60.5 亿元≤A 62 亿元≤A A≥63.6
于 63.6 亿元(A) 亿元 <62 亿元 <63.6 亿元 亿元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数据为准。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得分(X)对应的公司层面行权比例系数(M)如下所示: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得分(X)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系数(M)
X=0 分 0%
X=50 分 50%
X=75 分 75%
X=100 分 100%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个人考评结果 优秀 良好 较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系数 100% 80% 65% 50%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系数(M)×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系数(P)。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8、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