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9 证券简称:健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2-089
债券代码:123117 债券简称:健帆转债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47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26,717 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约 0.08%。
2、本次行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4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 626,717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0.12 元/份,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2019 年 1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1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9 年 1 月 4 日至 2019 年 1 月 15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1 月 15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
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 年 1 月 23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5、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2019 年 2
月 1 日公司公告完成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共向 91 名激励
对象授予了 33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42.69 元/股。
6、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因公司实施分红派息,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42.0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9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部分激励对象行权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11 万股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8、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等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条件已满足,公司同意已获授股票期权的符合条件的 60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自主行权共 52.515 万份股票期权。
9、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10、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中第二个行权期及第三个行权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11、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等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条件已满足,公司同意已获授股票期权的符合条件的 64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自主行权共 134.159 万份股票期权。
12、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13、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的议案》。
14、2022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等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条件已满足,公司同意符合条件的 4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自主行权共 626,717 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因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层面未满足全额行权条件,尚有1,054,783 份股票期权需注销。除此差异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内容一致。
三、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等待期届满
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在符合行权条件后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 30%。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日为 2019 年 2 月 1 日,本激励计划第三
个等待期已于 2022 年 2 月 1 日届满。
2、第三个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说明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
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
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
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和
/或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和/或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可行权。 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
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度营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 业收入的增长率为 163.20%,满足行权条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10%。 件。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77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 (1)16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对激励对 “优秀”,其个人本次计划行权额度的 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具 100%可行权;
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8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考核结果 个人行权比例 “良好”,其个人本次计划行权额度的
80%可行权,不可行权的股票将由公司
优秀 100% 注销;
良好 80% (3)11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较好 65% “较好”,其个人本次计划行权额度的
合格 50% 65%可行权,不可行权的股票将由公司
不合格 0 注销;
(4)12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合格”,其个人本次计划行权额度的
50%可行权,不可行权的股票将由公司
注销;
(5)17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不合格”,其个人本次计划本期行权额
度均不能行权,将由公司注销;
(6)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
个人本次激励计划已被授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将全部由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