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9 证券简称:健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4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 年 2 月 5 日至 2021 年 2 月 17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2 月 18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共 749.10 万股,其中授予 8 名激励对象 75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8.98 元/股;授予 488 名激励对象 674.1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7.1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5、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结果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公司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6.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期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调整依据
派息的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调整结果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38.98-0.66= 38.32 元/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77.18-0.66= 76.52 元/股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 38.32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 76.52 元/股。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在2021年限制性股票登记/归属前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方法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健帆生物本次调整已获得相关授权与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