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9 证券简称:健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6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4)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5)历史沿革: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
于 1981 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 6 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
所合并,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6)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7)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 5,000 人,其中合伙人 202 名,注册
会计师 1,26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8)业务信息:
致同所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9.9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4.89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3.11 亿元。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4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2.58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4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2019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649.22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淑燕,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
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2019 年起在致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 1:王淑燕,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起从事注册
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2019 年起在致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 2:魏姮,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从事注册会
计师业务。2019 年起在致同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周全龙,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起从事注
册会计师业务。2009 年起在致同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拟定 60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审计费用系根据
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 日